✦ 依本院公告之申請期限提繳申請資料。
✦ 備妥以下紙本資料1份,於申請期限內送達本院辦公室:
申請書(必要)
申請人在學期間各學期成績單(含名次及申請當學期選課紀錄)(必要)
領域模組修課列表
申請人與輔導師長晤談紀錄
其他相關證明文件
申請件需於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註冊日前(不含延長修業年限)提交。
申請該學年度為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,不得申請。
本校轉系學生、離島外加名額學生及招生簡章另有規定不得轉系者,依「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」第十條規定,不得以加修學系方式申請院學士學位畢業。